瞄准重点领域薄弱环节 营造良好金融环境

在服务小微企业、乡村振兴、绿色发展、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等新疆经济发展重点领域,新疆金融业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什么实效?

7月28日,在2021年上半年新疆金融运行形势新闻发布会上,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副行长许可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能力持续提升

问: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上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今年以来,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能力。6月末,新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2.8%,高于全部贷款增速12.5个百分点。

一是强化政策引导。联合新疆银保监局出台《新疆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督促金融机构建立授权、授信、尽职免责“三张清单”,加大社会公开和宣传公示,提升金融机构敢贷愿贷能力。聚焦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问题,联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出台《惠商助民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行动方案》,开展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专项行动,为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二是强化政策落实。大力推广实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政策”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截至6月末,共向6.9万户小微企业发放普惠信用贷款75.5亿元,支持2.6万户获得延期贷款99.9亿元。

三是强化示范引领。加快推进克拉玛依小微金融服务示范区建设,制定包含体制机制创新、小微企业融资环境优化、小微企业融资能力提升3方面的17项“共建清单”,合力推动克拉玛依市组建第一家小微企业财务托管中心,新设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多角度促进小微企业信息共享。

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力度

问:在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面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形势下的新任务、新要求,紧抓重点,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突破口,不断强化金融服务。

一是强化政策保障。联合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1个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了三方面重点工作,主要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承载力弱、资金来源渠道狭窄等问题。

二是加强货币政策工具引导。持续落实好准备金优惠政策,运用好过渡期扶贫再贷款政策,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低成本资金扩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投放,同时持续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

三是提升担保效能。针对农业经营主体融资过程中的抵押担保不足问题,联合新疆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出台《关于强化银行和政策性农业担保合作助力新疆乡村振兴的通知》,提出强化银行和政策性农业担保公司合作、助力乡村振兴的十条措施,不断增强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承载力,激发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积极性。

四是强化激励约束。联合新疆银保监局共同开展对新疆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考核评估工作,完善组织机制,印发工作通知,共对全疆564家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成效进行考评,进一步形成正向激励,督促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

积极推动绿色金融发展

问:在支持绿色金融发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致力于加强与自治区党政及相关部门沟通合作,积极推动绿色金融发展。

一是持续扩大绿色专营机构覆盖面。克拉玛依市、哈密市、昌吉回族自治州三地试验区已实现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专营机构全覆盖,绿色专营机构(绿色支行、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柜台)已达59家,非银行业绿色专营机构7家。

二是持续扩大绿色信贷规模。截至2021年6月末,新疆金融机构绿色贷款余额2530.8亿元,同比增长18.2%,主要投向清洁能源产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以及节能环保产业。

三是不断拓宽绿色融资渠道。2016年至2021年6月末,新疆累计发行绿色金融债券50亿元,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19.2亿元。

四是持续扩大绿色项目库规模。截至2021年6月,共有1715个项目纳入项目库,项目总投资8755.69亿元,融资需求6198.23亿元。绿色项目库覆盖地区由三地试验区扩展到乌鲁木齐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泰地区等11个地州市。

五是积极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工作。截至2021年6月末,工商银行哈密分行、昆仑银行、特变电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等29家国有银行分支机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信息披露。

助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

问:在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人民币跨境使用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上半年,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聚焦工作职责,持续推动人民币在新疆周边国家及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使用,不断提升人民币跨境使用便利化水平。

一是人民币跨境使用稳步提升。2021年上半年,新疆人民币跨境收付金额262.94亿元,同比增长3%。其中,新疆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俄罗斯、巴基斯坦等周边国家人民币跨境收付金额18.57亿元,同比增长91.4%。

二是成功推进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落地实施。指导新疆外汇与跨境人民币展业自律机制发布《服务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实施意见》及首批89家优质企业名单。截至6月末,辖区已有15家外汇指定银行开办了跨境人民币便利化业务,名单内56%的优质企业办理了货物和服务贸易项下人民币跨境收付,收付金额13.77亿元。据企业反映,意见实施后,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时间由原来的1日内缩短至5分钟,大幅降低了企业的“脚底成本”,资金使用效率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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