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日子”到头了!房产中介风雨欲来...

在小小的花园里,挖呀挖呀挖,种小小的种子,开小小的花.....最近,这首儿歌一下子爆红网络,引发行业的争相模仿。

一首轻松、治愈的童谣,硬是让房产中介唱出了风雨欲来的沉重。

5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

其中着重提到要求房产中介合理降低服务费用,房产中介行业的好日子快要到头了。

《意见》原文: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由交易各方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结合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协商确定。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鼓励按照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经纪服务费用。

以南京为例,房产中介公示的佣金点位都是2.4%,而且多为买方承担。成交一套200万的房子,买方就要掏出4.8万的佣金。

但这都是比较理想的状态,南京除了链家之外,少有房产中介能收到这么高。

多数的房产中介收佣还是介于1.2%到2.4%之间。特别是成交河西一些高端的二手房,动辄700万-1000万,基本上收费在1%到1.5%左右。

如果都按2.4%来拿佣金,那等于中介成交一单要收二十几万;有的成交两千万的房子,甚至佣金接近50万!

但是在楼市最火的那些年,买房人都赚了大钱,也没人在意这个事情,而且业内几乎都是这样收费的。但随着买房赚钱变得越来越难,房地产交易中的交易环节的收费也被买房人诟病。

其中中介费的收费标准,更被质疑不合理!

目前南京的房产中介佣金收费标准不一,但收费标准的话语权都在大的房产公司和平台手上。

很多小的中介公司被平台裹挟着,不能自主定收费标准。

所以在这次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严禁操纵经纪服务收费。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收取经纪服务费用。房地产互联网平台不得强制要求加入平台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实行统一的经纪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干预房地产经纪机构自主决定收费标准。

这一政策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二手房交易减负,与全面实施二手房带押过户的目的是一致的,最终就是给买卖双方省钱。

二手房交易要去中介化

其实在这次《意见》发布之前,有些地方城市的住房部门也在想办法在二手房交易中去中介。

近年来北京大兴,浙江杭州、江苏苏州、河南郑州等多城已上线了官方“去中介化”二手房交易服务平台。

官方二手房交易平台在信息撮合服务方面能够发挥较大作用,确保房源真实可靠,给消费者提供了二手房交易的更多选择;房东可以选择在官方平台发布房源信息,买方增加了一条通过官方平台获取房源的通道,省去了不少的房产交易费用。

但是目前二手房交易的现状是9成以上的交易都是通过房产中介交易的,某些城市短期内想用个人交易取代中介还是不切实际的。

但是要求中介合理降低服务费用,形同在挖房产中介行业的根。

房产中介行业没有了高额的利润,资本很快就要大撤退了,未来留下的也许是一地鸡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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